第一条 依据《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衡阳市安排改革方案〉的告诉》(湘办〔2018〕59号),拟定本规则。

  第二条 衡阳市机关业务处理局(以下简称市机关业务局)是市政府作业部分,为正处级。

  第三条 市机关业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关业务作业的方针方针和决议方案布置,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机关业务作业的布置要求,在履行责任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关业务作业的会集统一领导。主要责任是:

  (一)辅导全市机关业务作业,担任市直机关业务的处理、保证和服务作业。安排拟定全市机关业务处理和后勤体制改革作业的详细方针、规章准则并监督施行;担任辅导市直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业务作业;会同有关部分和谐处理机关后勤作业中的有关问题;协同有关部分辅导和处理市直机关及其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财政作业。

  (二)辅导全市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处理,担任市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处理。拟定全市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处理准则并监督履行;帮忙有关部分做好市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的监督处理作业;担任市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会集统一处理和处置,帮忙有关部分处理市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背离的方案和出资;依据授权,承当市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及其他非经营性项目的会集统一背离责任,承办市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大中型修理、危旧房改造业务性作业。

  (三)担任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国有财物处理。依据授权,承当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国有财物装备方案板上钉钉、产权界定、清查挂号、财物处置作业。担任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财物的处理作业。担任外宾赠送我市领导人和各部分的礼品、市直机关单位公派出国人员收赠的礼品和其他礼金礼品的处理作业。

  (四)担任公务用车处理作业。会同有关部分拟定公务用车处理方法,并安排施行;担任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装备、更新、处置作业;合作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经费预算处理作业;辅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处理作业。

  (五)统筹和谐全市公共安排节能作业。会同有关部分拟定推进全市公共安排节能的规划、规章准则并安排施行;担任市直公共安排节能处理作业,安排展开能耗计算、监测和点评查核、节能技能改造作业。

  (七)担任辅导市直机关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训练作业。担任辅导全市机关后勤服务体制改革作业。

  与市财政局和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财物处理的责任分工。市财政局担任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财物处理准则,并安排施行和监监察看。市机关业务局担任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关的国有财物处理,承当产权界定、清查挂号、财物处置作业,拟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财物处理详细准则、方法并安排施行,承受市财政局的辅导和监监察看。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则担任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安排的国有财物处理。

  (一)办公室。担任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安全、后勤处理等局机关日常作业作业;拟定全市机关业务作业的方针、准则、规范并安排施行;担任拟定板上钉钉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稿;承当信访招待、政务揭露、新闻宣传作业;担任政务活动的安排、和谐和监察作业;担任绩效查核、精神文明背离、社会综合治理作业。担任安排人事、安排编制、教育训练、劳作和社会保证、计算、信息等作业。担任外宾赠送我市领导人和各部分的礼品、市直机关单位公派出国人员收赠的礼品和其他礼金礼品的处理作业。

  (二)财政处理科。协同有关部分辅导和处理市直机关单位及其后勤服务单位的财政作业;担任市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大中型修理项目、经营性收益等财物财政核算作业;担任局机关财政处理作业。

  (三)办公用房处理科。担任市直机关单位的办公用房会集统一处理,承当背离规划、配套设备背离项目前置板上钉钉、产权界定、清查挂号、装备运用、修理改造、调整处置等监管作业;担任市直机关单位技能业务用房权属处理、修理方案板上钉钉作业;担任市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不动产权证的处理作业;担任市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修理处理;承当市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装备、腾退及移送处理作业。

  (四)国有财物处理科。担任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国有财物处理,承当除办公用房及其配套设备设备之外的国有财物方案板上钉钉、产权界定、清查挂号、财物处置、计算陈述、绩效点评作业;担任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财物的处理作业。

  (五)公车处理科。担任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装备、更新、处置作业;会同有关部分辅导监督全市公务用车准则改革作业;担任市直机关单位公务用车日常处理;担任辅导监督县市区公务用车处理作业;担任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编制装备和运用处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作业。

  (六)公共安排节能处理科。统筹和谐、辅导推进全市公共安排节能作业。会同有关部分拟定推进全市公共安排节能的规划方案、规章准则并安排施行;担任市直公共安排节能作业;安排展开全市公共安排能耗计算、监测和点评查核作业;担任辅导全市公共安排节能技能改造作业。

  第五条 市机关业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第六条 本规则由市委担任解说,其调整由市委安排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则程序处理。